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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第七中学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1日 点击数:129

廊坊市第七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廊坊市第七中学食堂劳务用工采购项目已启动实施,现对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廊坊市第七中学

2.项目名称:廊坊市第七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廊坊市第七中学食堂劳务用工采购招标代理项目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项目内容:负责廊坊市第七中学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廊坊市第七中学食堂劳务用工采购项目。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承担廊坊市第七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廊坊市第七中学食堂劳务用工采购项目。

2.服务期限: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

3.投标控制价:本次食堂物资采购计划分6个包(A包:米面粮油类;B包:鲜牛、羊肉类(清真);C包:冷链食品类、冷冻面点类;D包:蔬菜类、蛋类;E包:调味品类;F包:鲜猪肉、鲜鸡肉类。),每个包最高限价1500元,超出最高限价无效。

本次食堂劳务用工采购计划1个包,最高限价21000元,超出最高限价无效。

4.比选方法:递交招标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公司进行报价,两个项目一起报价,总价低价中标,最低价相同二次报价,出现价格无法比较按业绩进行评比。

三、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审核资料内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或证明材料。

6.近三年业绩不少于3个,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和合同相对应发票(费用由中标方支付的,提供能证明中标方与代理机构业务的发票)。

以上材料第1项需现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第2、3、4、5提供盖章原件;第6项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分开存放,相对应发票提供复印件(盖章)。

为方便审核以上6项内容,资料请按顺序整理好,资料不齐视为符合性不通过,不允许参加报价环节,营业证明资料及合同原件审核后退还,其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学校留档不退。

两个项目的总价及每个项目的报价盖章后密封存放在一个文件袋,进入报价环节现场提供。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5日

2.报名方法:邮件报名,邮件名注明参加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报名邮箱:lfqzzwk@163.com。

3.咨询电话:2292189    17736770109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5年7月26日下午15:00

比选地点:廊坊市第七中学高中楼


                          廊坊市第七中学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