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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试讲、答辩、体检等环节,确定 刘畅 同志为拟聘用人员,现予公示。
公示期: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廊坊市第七中学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举报电话:2186726
廊坊市第七中学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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